关于推动济南市中草药产业发展的建议
农工党济南市委会
济南是山东省中药材重要产区之一,2023 年我市中药材总产值达到24.9亿元,全市从事中药材生产的企业35家、专业合作社63家、家庭农场22个、专业村20个,中草药产业种植面积和规模、种植技术、标准化生产程度、产业组织模式、市场运营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中草药产业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中药材育苗和种苗繁育水平较低
优良的种质资源基因和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是道地药材形成的关键。目前我市在良种选育和种苗繁育方面还比较薄弱,种苗来源多而乱,大部分为农民自繁自育或从外地购买,品质退化现象严重,缺少优质栽培品种;已有的育苗基地规模小、设施设备不配套,集约化育苗程度低,品种纯度差,产量低,品质不稳定,不能适应中药材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全市缺少中药材种苗鉴定部门和大型专业种苗培育基地,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种苗经营企业,基本无法开展优良品种选育工作,盲目引进种苗,难以从根本上保证药材质量。
2.生产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
济南绝大部分的中草药种植区域大都是山地丘陵、偏远落后地区,农田水利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农田管理的机械化装备严重不足,种植基地多为粗放管理,设施化栽培面积小,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不到位,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加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中草药基础设施的建设缺乏专项资金和科技投入,中草药粗加工的晒场、烘干、存储和专业交易市场仓储、冷库等配套设施简陋。
3.产业规范化、组织化程度较低
虽然近几年全市中草药产业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增长速度较快,但是绝大部分中草药种植户仍为分散经营。从中草药种植领域来看,药农种植分散,不仅优良种质资源难以保护和推广,区域种植也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和规范化管理,中草药种植质量标准也难以统一。从市场流通领域来看,农户市场行为分散,不具有市场主体地位,议价能力较低,也不能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市场风险较大,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中草药产业的发展。
4.中草药市场稳定性差,农民种植风险较大
当前,我市在中药材种植在补贴、扶持、技术研发与培训等方面落后于其他种植业,农民种植中药材风险过高导致积极性降低,严重影响了中草药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以及中成药品种的生产。还有部分地区盲目引进种植不适合区域地理条件和自然条件的中草药品种,植株死亡率较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一方面伤害了农民种植中草药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全市中草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5.科技研发力量不足,产业支撑能力差
同其他农业作物的基础研究相比,中草药产业的科技积累要相对落后,中草药研发还没有配套的试验室和实验基地,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亟待展开,研企结合难以持续的现象非常普遍,很难支撑起中草药科技创新的任务;目前我市中草药科研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多偏重于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需求和生产需要存在严重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中草药科技人才匮乏,中药材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部分中草药种植技术人才也是半路出家。
为此,建议:
1.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围绕道地药材和优势中药材品种,加大科研联合攻关力度,将传统与现代育种技术相结合,重点开展丹参、柴胡、栝蒌等道地药材种质保存、传统品种提纯复壮、扩繁和展示示范。在莱芜区、长清区、平阴县、商河县等药材主产区,每个主要道地药材品种建设1-2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充分运用设施育苗技术,保证中药材种源纯正、品质优良,提升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中草药育种技术体系,加强中草药资源的扩大与再生研究,保证中草药品种的多样性。继续推进中草药品种审定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议制定种子(种苗)质量标准技术及相应的配套栽培技术,对中药材优良品质的种子特性,种子、种苗生产加工,种子、种苗质量、种子、种苗检验方法及种子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做出科学明确的技术规定,并制定一系列可行的技术标准,在生产、使用、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推进良种产业化。
2.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加强中草药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强化中药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通产学研用链条,鼓励配套中草药研发所必需的试验室、实验基地等基础设施,改善中草药科研条件,争取在良种培育、规范化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构建中药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在现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中,联合山东省中医药大学、山东省第一医科大学等驻济科研机构,利用好现有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政策和培训资源,选拔和培养中草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结合各地区实际,培养区域性基层中草药实用人才,加大对基层中草药科技的科普和宣传力度,搞好中草药栽培及管理知识的重点培训,完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网络,鼓励种植大户分享其种植经验,提高种植户的科学种植水平和田间管理能力,完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提高组织化程度,健全产业发展体系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支持土地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现有有种植技术、生产经验、市场经营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才组织起来,整合中草药生产中的资金、土地、科技、信息、市场等要素,带动其他农户参与到大宗类优势药材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使其物资有来源、生产有计划、销售有渠道,引导药农“抱团”闯市场。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中草药产业发展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龙头企业优化产业资源配置,通过兼并、收购、重组、市场竞争和资产扩张等方式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抵御市场风险。
4.延长中草药产业链,提高深加工与综合开发能力
构建中草药消费需求为导向,中草药种植农业为基础,中草药加工业为主体、中草药流通业为纽带、中草药科技创新(科技与研发和农业现代化技术)为支撑的中草药产业链。依托宏济堂、福牌集团等中医药龙头企业,加大精制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特色中药提取物发展的工艺探索力度。鼓励和扶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加工企业进行科学化研究,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在规范化生产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传统产品外,以栝蒌、远志、汶香附、酸枣仁等我市大宗道地药材为重点,积极开展保健品、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兽药、中药制药设备等延伸性产品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