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党组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切实把宪法要求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信息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日期:2018-03-22 09:22

本报讯(记者谢靓)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1日举行第一次集体学习,学习领会贯彻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全国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汪洋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能,切实把宪法要求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汪洋指出,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载入国家根本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

汪洋强调,宪法修正案充实完善了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人民政协各项工作的总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实现国家的根本任务凝心聚力,自觉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汪洋表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要求,全国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各专委会分党组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聚焦本次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带头学习贯彻,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就中国宪法制度的若干问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张庆黎,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刘奇葆、卢展工、王正伟、马飚、夏宝龙、杨传堂、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出席会议,部分党组成员进行了讨论发言。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陈晓光、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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