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表彰十一届省政协优秀提案、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政协 发布日期:2017-10-27 19:07

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市政协,各位委员: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省政协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的有关规定,今年拟对十一届省政协优秀提案、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评选范围

优秀提案:从十一届省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小组和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的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中评选。

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在承办省政协提案的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各市党委和政府,中央驻鲁单位,有关人民团体中评选。

先进提案工作者:在承办单位负责提案办理工作或在省、市、县(市、区)政协从事提案工作并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中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提案标准

1、提案选题准确,围绕中共山东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地方重要事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2、提案反映情况真实,分析问题深刻,建议明确具体,针对性、可行性较强。

3、提案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后,对宏观决策、长远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对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效。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

2、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得到较好的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复文规范,答复认真。办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3、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凡能解决的,做到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或确实无法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做出解释,不敷衍搪塞,并在完善决策、改进工作中,充分吸纳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

4、提案办复后,认真进行检查落实,对答复解决的,注重抓好落实;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制定方案逐步解决;对承诺准备解决的,加强跟踪办理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提案者进行反馈,提案办结率达到100%。

(三)先进提案工作者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指示要求,对提案工作认识正确,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2、熟悉提案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单位开展和创新提案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协作和配合,提案建议采纳率高,个人作用发挥好。

4、热情接待提案者,注重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与协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提案办理满意率高。

5、从事提案工作并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优秀提案的推荐。由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各专门委员会依据优秀提案评选标准,向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自荐和推荐。其中:承办单位按承办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总数的1%推荐,承办提案总数不足100件的,可视情推荐1至2件;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督办的重点提案中各推荐2件;每个提案单位自荐5件。

(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的推荐。由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协委员依据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评选标准,向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其中:每个提案单位推荐2个承办单位,委员推荐1个承办单位。

(三)先进提案工作者的推荐。由省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各市政协依据先进提案工作者评选标准,向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推荐。其中:提案承办单位各推荐1名;各市政协推荐名额见附件4。

四、表彰办法

(一)对优秀提案的提案者和先进提案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对部分先进提案工作者给予记功奖励;对先进提案承办单位颁发奖牌。

(二)以省政协办公厅名义作出表彰决定,进行表彰。其中,记功奖励由省政协办公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联合进行表彰。

五、关于提交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省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请对省政协十一届一至五次会议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可包括:

(一)承办提案的特点,提案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

(三)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四)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落实的情况及典型案例等。

推荐表电子表格请登录省政协网站(www.sdzx.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寄至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琳玮   0531-86082845

杜海林   0531-86082651

地 址:济南市泉城路73号

邮 编:250011

附件:1.十一届省政协优秀提案推荐表.docx

2.十一届省政协先进提案承办单位推荐表.docx

3.十一届省政协先进提案工作者推荐表.docx

4.各市政协先进提案工作者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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