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管齐下 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政协济南市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4-04-08 09:43

农工党济南市委
      民营医院作为医疗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卫生服务体系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民营医院正经历着规模由小到大、实力由弱变强、诊疗范围由专科向综合发展的巨大变革。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市具有民资背景的医院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已经形成具有一定诊疗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它们的存在为缓解我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提供了多元化就医选择;为解决医护院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大量医疗服务岗位。同时,民营医院作为社会经济体中重要的一分子也为公益事业以及增加地方税收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今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一系列的改革亮点将民营医院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发展民营医院,使社会资本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更直接的作用,建立一个民营医院与公立医疗机构互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则成为目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民营医院发展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我市民营医院多以专科为主,其诊疗范围主要集中在口腔、整容、肝病、不孕不育等专业,医院规模小,结构单一,在床位周转率、日门诊量等关键性指标上远低于公立医院,甚至远低于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据统计,我市现有的97家民营医院中无一家参加过等级评审,因其开展的医疗服务相当有限,在诊疗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距离政府的要求、百姓的认可相距甚远。我市民营医院发展仍面临困难,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社会外部因素和医院内部因素两方面。
      (一)就社会因素而言,政府的政策支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民营医院的发展速度,与公立医院相比,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有失公平。
民营医院属于营利组织,其运作多遵循市场规律,建房用地无优惠,大多采取房屋租赁形式,运营成本高;卫技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拖延;地方医疗发展规划中甚少考虑民营医院;医保定点资格难以确认等。另外,百姓的信任度直接影响了民营医院的资源利用率。有权威调查指出,过半数人认为民营医院不值得信赖,只有不到10%的人表示在小病的情况下愿意到民营医院就诊。
      (二)在医院内部问题上,医院管理薄弱、人力资源匮乏以及诊疗科目单一都是影响民营医院发展的关键因素。
      目前,不少民营医院管理欠规范,对医疗安全的重视不足致使医疗行为中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诊疗行为不严肃等违法违规现象。更重要的是,医护人员人才队伍失衡,已经成为阻碍民营医院发展的瓶颈。我市民营医院中医疗骨干力量多是从国有医院退休的“银发人才”,而护理人员几乎清一色是刚毕业的学生,人才结构呈现“哑铃”型,断层现象严重。此外,我市民营医院开展的诊疗项目多是短线科目,与大医院的高技术项目相比,呈现设施设备陈旧简陋、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等特点。
      二、关于促进我市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是我市建立全方位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内容。要贯彻好、落实好《决定》精神,必须从解决民营医院发展的实际问题出发,从政策、监管两方面入手,通过促进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使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此建议:
      (一)优政策,育人才,坚持规划先行。
      1.建立和完善与民营医院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民营医院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法规、规章已不能满足目前医疗体系发展的现状,政府应当在充分考虑民营医院的现状及其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对民营医院实现等同于公立医院的待遇。通过消除不利于民营医院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使其在融资、用地、价格、税收等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在医保、新农合定点上,真正做到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借助目前正在推行的医疗机构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卫生服务体系,形成良性竞争、服务大众、充满活力、具有我市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探索建立适应于民营医院自身特点的人才管理模式,营造宽松的用人环境。政府要加强对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积极探索灵活的人才管理模式,在医护人员职称技能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等方面与公立医院看齐,甚至应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进一步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的有效方式,允许民营医院吸纳公立医院在职医生挂牌执业,同时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在民营医院合法挂牌行医,推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3.做好本地区卫生规划,吸引有实力、有规模的医疗机构落地。制定既符合我市实际又有一定发展空间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通过新建、改制、收购或重组等形式,建立上档次、上规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民营医院,逐步发挥其在满足多层次医疗保健需求、调整医疗服务结构和体制创新方面的作用。另外,通过规划的正确引导,促使民营医院进行准确市场定位,通过“错位竞争”的方式发展特色专科,提高竞争力,避免各医疗机构间产生不必要的恶性竞争。
      (二)多部门,全方位,形成监管合力。
政府要从卫生医疗、药品、劳动监察、工商广告等多方面入手,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模式,实行民营医院规范化管理。
      1.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部门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在医疗效能、用药规范的基础商建立一套针对我市民营医院的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对于考核分数低的医院,将其列为监管的重点;对考核优秀的医院,予以表彰和奖励,真正做到有破有立。
      2.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理顺监督体制。针对民营医院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过度宣传、超范围行医、不合理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清除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促使民营医院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3.卫生部门加大与人事劳动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在人才队伍和内部管理上的监督上,通过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规范民营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医护队伍的相对稳定,从人才队伍搭建上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民营医院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迎来飞速的发展。因此,建议政府从政策和监管两方面入手,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破解民营医院发展难题,通过构建一个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互为补充的医疗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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