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的建议

信息来源:政协济南市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4-07-29 09:11

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呈现出增长速度快、人口数量多、高龄趋势明显等特征,伴随而来的是健康问题的增多,往往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从社会层面看,机构养老仅能解决部分老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对于迫切需要的医疗护理服务却难以满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在这方面,外地已探索出许多成功的经验,取得良好效果。因此,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结合,使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并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就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为此,建议:  
    (一)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纳入区域老龄发展规划、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当地老年人口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状况等要素,合理调整其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提高为老年人群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机结合,以及乡镇卫生院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及时、方便的医疗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对医疗养老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对健康老人,医疗机构可提供高水平健康咨询和健康体检服务,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对有需求的老人,可提供疾病诊治、心理咨询、护理、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解决老年人看病不方便及老年人长期住院问题。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应急预案,当老年人突发疾病、大病时可以第一时间到医院得到专业便捷的救治。
    (三)依托县级医疗机构解决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在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可开设专门的病房,为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失能老人提供全方位的生活、医疗服务。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的护理院。探索养老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实行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既满足老年人群生活需求,又满足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康复的需求。这样既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医护人员紧缺,又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服务项目也要从单纯生活供养向供养、教育、医疗、康复、法律援助等服务一体化转变,形成就近、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提案者: 陈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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