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商量”有了“连续剧”,这次书记提要求了!

信息来源:济南政协 发布日期:2019-12-10 09:07

前段日子,《人民政协报》对济南市政协创新打造的“泉城商量”进行了报道, 引爆朋友圈。作为中国式商量的具体化,“泉城商量”获得各方的点赞。现在,这部“商量”的“连续剧”出续集了。

“必须立足民生改善这个着力点,始终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健全‘商量’工作机制,推动‘商量’向基层延伸,深化‘商量’工作创新。”在11月29日召开的济南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强调,要在全市广泛开展“商量”,画出最大同心圆。会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开展“商量”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试行)》从开展“商量”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主要形式、主要程序、机制保障以及向区县基层延伸等方面提出要求。“商量”在市委领导下,由市政协不断完善提升平台,牵头主办“商量”活动,有关媒体和区县政协共同协办,市直部门参与。要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提出议题,纳入年度政协协商计划,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

《实施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了济南开展“商量”的六大主要形式,包括专题商量、融媒商量、调研商量、对口商量、远程商量和网络商量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利用政协与媒体联合搭建的“商量”平台,邀请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部门负责同志开展面对面现场商量、集中商量。建立各类媒体多层次、多平台联动的传播共识机制,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参与“商量”,面向社会广泛传播“商量”共识。

“商量”成果及时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研究办理。市政协组织进行跟踪回访,开展民主监督,推进“商量”成果落实。有关市直部门要为开展“商量”提供条件,保障参加“商量”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视察、调研、座谈、交流、回访等顺利开展。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积极参加“商量”,宣传解读政策,与委员、群众互动交流。重视做好“商量”成果办理工作,确保“商量”成果办理质量和实效。探索建立政府与政协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商量”成果办理落实情况通过一定形式公开。

《实施办法(试行)》特别提出,要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商量”向基层延伸。各区县要建好用好“商量在区县”平台。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应探索利用“商量”平台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据悉,济南市所辖12个区县全部创建了“商量在区县”平台,部分区以党委文件印发了开展“商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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