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箭在弦上” 百姓生活变革前先“商量”

信息来源:联合日报 发布日期:2018-07-30 11:05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济南、青岛、泰安等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强制分类将深度影响居民生活,在这一倒计时沙漏启动之前,济南市政协第七专题“商量”围绕“生活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展开讨论。

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支招”
  为尽快了解、掌握济南市目前垃圾分类现状,济南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前期调查发现,济南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不是太理想,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什么是有害垃圾等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
  “能不能在垃圾桶上贴一些文字、图像或者颜色,让市民在投放时有一个直观的了解。”“要发挥好社会力量,通过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宣传、引导。”“可以在家庭报箱或住户电梯张贴关于垃圾分类的科普信。”……在走访调研后,大家感慨良多,各抒己见,为如何改善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支招”。

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先行
  生活垃圾分类除了我们平时接触较多的分类投放,还有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这三个环节。针对这几个环节,委员们先后来到部分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调研。
  在对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现场考察后,委员们普遍反映,这些垃圾站管理良好,垃圾没有什么异味,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我国出台的实施方案中强调,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必须先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与坏,已纳入单位创建和复核文明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中。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龙奥大厦集中办公区域和政务中心总共投入5000多个分类垃圾桶,龙奥大厦也新建了一个垃圾中转站,全市党政机关还统一印发了2万多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接下来,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及志愿者,对全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普及程度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导考核,让党政机关起到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让垃圾资源实现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巨大、系统的工程,这其中有一个环节不容忽视,那就是资源的回收利用。垃圾分类最终创造的是一个资源循环、永续利用的社会,可是要做到这一点,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垃圾处置终端的设施配套、政策和法规等,对此,委员们与专家学者、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商量”。
  济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原党委书记梁伟认为,让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能够持续发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市民这一端要尽量简单、易操作,复杂的部分先由政府公共服务部分承担,特别像旅游景点这样的场所,如果一开始就让市民做的太复杂,不易实现也很难持久。
  济南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娟提出,2010年济南市通过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体系,但是随着城市机械化管理的加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的再生资源体系已经不完整,需尽快完善。
  魏家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蒋丽认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她建议借助当前的“互联网+”,包括云数据的优势,建立起生活垃圾回收的产业链。
  舜玉路街道舜函社区市民代表柴嘉叙建议,完善和细化奖惩制度,像车让人这样文明行为的养成,就是因为处罚后大家才会自觉遵守,所以对一些只说不干的人和单位,必须要进行严惩。
  参与第七专题“商量”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商量”为进一步摆脱垃圾围城,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让我们的青山绿水更美好征集到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会对其中的“金点子”、好建议尽快加以研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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