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文明家园——致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济南市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2-05 15:58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新年伊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这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吁“泉城蓝”的有力举措,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去年,700万泉城市民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泉城新名片。当前,我市正以“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崭新姿态,描绘秩序更加优良,城市更有温度,生态更加美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的新图景。在此,我们恳请广大市民继续以主人翁意识,身体力行、倡树新风,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不观望,争做遵规守法的行动派。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和人身伤害屡见不鲜,让喜庆团圆的日子蒙上阴影。禁燃禁放,是每个向往美好生活市民的必然选择,只有从我做起行动起来,执行《禁放规定》,履行责任义务,主动监督劝阻,维护社会正气,真正使拒放烟花爆竹的好风气成为一种共识、一种习惯、一种自觉。

不抱怨,争做蓝天白云的守护者。听得到泉水叮咚,看得见一城山色,是泉城济南得天独厚的风景特色。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烟尘、留下垃圾、带来噪音,使泉城美景蒙尘、雾霾肆虐。治霾之路道阻且长,同在一片蓝天下,只有拒绝抱怨、摒弃麻木,有所不为、有所必为,汇聚点滴之力,为守住“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做出贡献!

不守旧,争做成风化俗的现代人。年味是阖家团圆的幸福味,不是充满硝烟的鞭炮味。生活在现代文明的城市,应该把节日的闲暇,用于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用于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用于与父母子女交心、街坊邻里欢聚。用鲜花绿植、祝福微信、文化活动丰富我们的节日生活,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更有温度、更加温馨。

春节将至,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1. 倡导“零燃放”,共筑“泉城蓝”
2. 拒放烟花爆竹,共享碧水蓝天
3. 拒绝烟花爆竹燃放,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4. 争做遵规守法好市民,享受蓝天白云好心情
5. 禁放烟花爆竹,珍爱生命健康
6. 从拒放鞭炮做起,共同遵规守法、共享蓝天白云
7. 珍惜安全健康,珍视公民责任,珍爱蓝天白云,拒放烟花爆竹
8. 禁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共建幸福家园
9. 为了泉城的蓝天白云,请您遵守禁放规定
10. 泉城“禁放”——我响应、我行动、我监督
11. 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水蓝天,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2.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13. 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做禁放的参与者、践行者、传播者
14. 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更添幸福团圆的喜庆;没有烟花爆竹的庆典,更显现代文明的气息
15. 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你我有责
16.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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