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市全部实现普通门诊省内跨市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11月18日上午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山东省实现医保卡跨省结算
普通门诊省内和跨省异地
就医联网结算情况,
解读改革简化异地就医政策。
前期,针对职工个人账户,山东已实现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针对居民、职工统筹账户,也已实现省内和跨省住院联网结算。今天,全省医保卡跨省结算、普通门诊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正式开通运行,有效解决异地就医购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用、跑腿报销难、垫资负担重等问题。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说:“目前,我省参保职工已可在全国已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和普通门诊、住院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同时,外省(市)参保职工可在我省6139家跨省联网结算定点药店、3358家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164家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具有住院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联网结算全覆盖,并与全国其他省(区、市)4.84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住院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已实现省内联网结算,联网医疗机构已达到1838家,结算病种已从14种扩大到各市规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种,最多达80余种。”
为让群众在“一卡通行”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中更省心,山东进一步简化政策,将转诊转院人员,因出差、探亲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取消备案手续,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由不超过40%的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为不超过10%。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统一整合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制,不再提供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新政策将于明年起实行。
会上,记者了解到为解决群众异地就医中遇到的备案程序繁、证明材料多、提供转诊转院和在外急症证明难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让群众异地就医更顺心、更省事、更便捷,省医保局与省财政厅经过充分论证和对医保基金可承载力进行充分测算,对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进行了统一改革和简化,
改革政策从10月1日试运行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实行。改革政策如下:
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和转诊转院及在外急诊证明。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异地门诊就医可享受参保地门诊报销待遇
凡建立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与本地报销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并享受参保地报销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并按照参保地待遇报销。
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和家数限制
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
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
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各市规定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不超过10%;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全部取消备案手续
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