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世界文化宝库的璀璨明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展现了防病治病的强大优势。近日,省医保局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保发〔2020〕58号),包括支持中医药机构发展、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支持中药材产供销一体化、提高中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等7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既强化了原有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又立足医保领域拓展了新的支持功能,同时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政策综合支持作用。
大力支持中医药机构健康发展,重点实施“四个倾斜——
机构规划布局倾斜。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适当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各级中医类定点医院纳入全国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和省内异地门诊慢病联网结算范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今年年底全省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机构将增加到3100家,群众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就医将实现联网即时结算。
医保总额预算倾斜。医保总额预算重点向以中医药诊疗收入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其合理增长的医药费用由医保基金适当补偿,以增强中医医疗机构收治患者的积极性。
医保支付政策倾斜。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推进普通门诊和慢性病按人头付费,试点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引导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四是医保报销比例倾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
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和技术创新发展,重点聚焦“两大板块”——
支持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围绕“四类中药”,分类施策,全力支持。如:支持将我省更多的中成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动中成药和海洋中药发展;及时将符合国家或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我省试点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高我省中药产业竞争力。
支持中医诊疗技术传承创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放开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辟审批审核绿色通道;将治疗性针灸等中医特色优势项目和耳穴综合疗法等适宜新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