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4日)
为保证市政协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妥善及时地处理好机关内外的紧急突发情况,现制定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如下:
一、市政协机关值班实行秘书长带班制度。轮流带班,负责检查值班情况,处理应急事务。
二、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上呈下达、重要电话、领导交办事项、与市直各部门紧急联络及其他应急事务的处理工作。值班人员遇事要及时向带班秘书长请示汇报,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接收的密级信件要妥善保管,及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或转交文件管理人员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四、值班人员值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公休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日常工作时间准时到岗;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准时面对面交接,确保不空岗、不离岗、不误岗。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日志,日志应认真完整,事项清晰,并附本人签名。
五、值班人员要注意清扫和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做到床铺整洁、桌椅整齐、地面洁净,努力创造良好环境。
六、值班和带班人员表的安排,由秘书处负责。值班人员由机关各委办处室干部轮流担任。每个公休日的白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值班,值班按实有干部人数顺序安排,每人半天,因公脱产学习或外出借调工作确需调班的,依次顺序向后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值班者,由当值处室自行调剂)。女同志不安排夜间值班。
七、本制度经批准后,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