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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008-08-02 19:45:52
  一、负责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制定)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实施具体组织服务)。
  二、负责委员会的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和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具体实施。
  三、加强相关界别的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联系,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本委员会各类文稿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
  五、负责本委员会与中共济南市委和市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本委员会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管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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