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008-08-02 19:32:25
一、负责起草提案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制具体的工作方案为委员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服务工作。 二、负责草拟提交政协济南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常委会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以及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主持起草本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 四、负责优秀提案的评选、表彰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五、向委员提供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信息,为委员“知情”创造条件。 六、负责提案征集的具体工作,根据《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进行分类、登记、初审,提出处理意见,供提案委员会审查时参考。同时做好未予立案的后续工作。 七、加强同承办单位的沟通,定期催办提案,具体负责组织委员实地视察提案的办理情况。 八、根据委员会要求,具体负责重要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现场办案会、专题调研的组织服务工作。 九、编印《提案目录》、《提案办理情况选编》等有关文件。对提案按类别进行综述,写出综述报告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十、具体负责征求委员、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专门委员会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十一、负责组织本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主任会议会务工作。 十二、负责政协济南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提案组的工作。 十三、负责提案工作的宣传与提案的查询工作。 十四、加强同县(市)区及兄弟省市区政协提案工作机构的工作交流。 十五、负责有关提案工作会议、活动的大事记、信息、文件、资料的管理,对提案及其复文进行立卷归档,对提案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文字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十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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