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干干净净”这四个字,朴素简洁、掷地有声,既是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又是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明确要求,值得每个领导干部反复深思,铭记在心,自觉践行。
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要突出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坚持不懈地学习科学理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勤勤恳恳为党和人民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秉公用权。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能成就一个人的事业,也能毁灭一个人的一切。为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始终坚持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由于所处的地位,很容易成为腐朽思想文化侵蚀诱惑的重点对象。加上手中的权力已大,直接监督他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不警惕,党组织又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就很可能立不正,行不端,站不稳。作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堵塞各种漏洞,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监督意识和自律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带头开展监督。这实际上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也是对领导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