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政协党组会议2005年5月27日通过)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政协党组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已进入整改提高阶段。通过参加教育活动,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工作作风发生了新变化,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解决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关心的问题取得了新成效,党组与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为建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特就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更加坚定理想信念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组织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从全局上观察思考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坚决维护、自觉服从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政协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党的主张化为全市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和行动。充分发挥市政协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新世纪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卓有成效地开展政协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全局。按照“把握主题、服务中心、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引导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济南的目标上来,把政协智力密集和联系面广的优势化为推进省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认真搞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政治协商要围绕全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积极为市委决策提出合理建议;民主监督要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全市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情况等内容,通过建议和评议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要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效,努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活动坚持“与政协例会相结合、实现系列化、促进成果的转化”的思路,围绕“十一五”计划、和谐济南建设等群众关心、党政重视的问题,找准角度,开展调研。调研活动开展前,组织学习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让委员充分知情,把握全市当前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的工作,保证调研选题的准确性。调研过程中,探索改进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努力形成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对于调研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要说实话、报实情,向党委政府反映真实问题。跟踪落实调研成果的转化情况,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委员。
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工作。进一步完善征集提案的激励机制,把政协委员年度提案目录和优秀提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切实调动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重新修订提案工作条例,使提案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提案工作培训制度,组织委员参加一些有关提案工作的培训,促进委员对提案工作的了解。定期组织一些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界别调研或跨行业调研,以丰富撰写提案的素材,提高提案的质量。建立督办提案目标考核机制,把提案办理情况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年度工作成绩的指标,以防止提案办理中“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建立提案办理宣传激励机制,把部分提案的答复意见向社会公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
积极开展社情民意工作。充分运用走访、接待、调研、视察等活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中间,多渠道了解他们的困难和疾苦,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和反馈制度,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建设,为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奠定基础。
加强同各方面的联系和协作。进一步加强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合作,联合开展调研,共同研究解决加快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协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多组织一些对口部门的联合活动,推进县(市)区政协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海内外朋友的联系,推进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交往,为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党组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对委员和机关中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政协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的精神。继续推行“三服务”措施,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心。定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树立自觉维护大局、维护团结、维护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新形象。
三、强化宗旨观念,密切联系各界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愿望,集中群众智慧,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 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扎实开展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解决“三农”问题等调研视察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观点,强化群众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时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搞好定期走访、调研、视察等活动,加强同群众的经常性联系,与群众进行深入的思想沟通,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置身于各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加强与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优秀代表。要多组织市政协委员进行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促进他们增加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为他们参政议政积极创造条件。
四、模范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搞好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通过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身体力行地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真心实意地搞好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不断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和爱国统一战线,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中,切实贯彻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充分听取和反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人民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充分发挥市政协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尊重和支持党外领导干部充分行使职权,平等议事,充分协商,努力营造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民主氛围。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外领导干部通报,保证他们对其分管工作享有应有的权利。
坚持定期走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制度。党组成员要与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联系,多沟通思想,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以改进自身工作;要满腔热情地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增进友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努力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表率。
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
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宪法和政协章程。坚持学以致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提高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的能力,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能力。
努力学习现代经济文化科学知识。认真学习经济、科技、法律、文化、历史等知识,切实拓宽知识面,掌握政协工作规律,研究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方法,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形成“勤于学习、研究问题、民主讨论、求真务实”的氛围。
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每年举办一次理论学习读书会,举办若干次理论报告会或专题讲座。每年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书目,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开展讨论。坚持好市政协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形势,积极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加强对人民政协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带头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时期政协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人民政协的工作规律及发展趋势,努力使政协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同时,积极推进全市政协系统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团结
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酝酿、推荐、提拔和使用干部,不搞个人说了算。
积极维护班子团结。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信任、互相谅解,正确对待组织和同志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重事业、顾大局、讲原则,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共同营造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开诚布公,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增强班子的团结。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保证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全局观念,时刻注意摆正个人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
七、坚持清正廉洁,牢记“两个务必”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时刻牢记党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条件下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牢记自身对党的事业所应该具有的使命感,牢记自己对人民所承担的庄严职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端正人生态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精打细算,廉洁奉公。下基层调研考察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遵守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中纪委廉政建设的“五个不许”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坚持警钟长鸣,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以廉洁奉公的模范行动维护党的形象。
坚持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凝聚全市各族各界的力量,为“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献计出力。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尽量减少会议、精简文件,不断改进政协工作。
市政协党组和每位党组成员,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记庄严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永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本色和先进性,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切实创造工作业绩,使本届政协有所作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济南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