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 2007 年 11 月 16 日 )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的各参加单位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交由市政府承办的提案共508件。这些提案不仅反映了社情民意,而且对改进政府工作、促
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提案内容,分别交由61个政府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承办。通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全部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8%。
为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为促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体现了委员们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促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落实好政协提案,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更是各级政府亲民、爱民、为民,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心和光荣使命感,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办理每一件提案,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办理过程中,尊重委员权利,尊重其意愿和要求,想委员之所想,急委员之所急,办委员之所需,真正做到了委员满意,人民群众受益。
提案办理过程中,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市长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当前社会热点的重要提案都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特别是对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逐件进行签批,指导办理工作,保证了提案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督促检查、组织落实、综合协调的工作力度,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周期长的提案,通过明确责任、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各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办理网络,形成了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的工作体系。
为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今年以来,市政府积极采纳委员所提建议和意见,通过市长办公会、常务会等专题研究提案反映的问题。对于具有前瞻性的提案,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予以认真考虑和研究。如对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棚户区面貌、妥善安置低收入家庭、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提案,市政府在出台我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意见中予以吸收采纳。对有关拆迁安置的提案,市政府研究我市贯彻省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时也予以采纳。今年,市政府将加快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到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前,两年投资120多亿元,完成魏家庄、振兴街、发祥巷、馆驿街等30个片区的改造,改善2.4万户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改造过程中还特别强调重视照顾困难群众。目前第一批17个片区已全面启动,占地约两千亩,动迁约达1.6万户。
对于委员关注的加快我市廉租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提案,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今年年内对约5000户符合廉租住房政策的城市居民家庭实行租金补贴、租金核减或实物配租;对约6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经济适用房实物配售。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符合条件的6万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其他如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旧村改造工作、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加强
